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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凤强
经常会看到“佩戴党徽”的表述,某些单位也有“戴党徽、亮身份”等说法。
这些表述都是不妥的。一方面,党员佩戴的是“党员徽章”而不是党徽。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。“党员徽章”一般为上方:中国共产党党旗图案;下方:印有“为人民服务”字样的圆形图案。从《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》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》来看,明确使用的是“党员徽章”。因此,“党徽”和“党员徽章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“党员徽章”不能简写为“党徽”。
党徽是不能佩戴的。《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》对党徽的使用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:
下列情形应当使用党徽或者党徽图案:
(一)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、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、代表会议,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,并在党徽两侧各布5面红旗;
(二)召开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,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;
(三)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、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在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及 其工作部门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、党组、党的基层组织的印章(印模),中间刻党徽图案。
可见,个人佩戴党徽并不在使用范围之内,“党徽”是不能“(佩)戴”的。党员(佩)戴的是“党员徽章”,不能简写为“党徽”。“佩戴党员徽章”更不能写作“佩戴党章”。党章是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的简称。
(摘自“人民网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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